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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曾某涉嫌販賣、運輸毒品5500余克,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為其辯護終獲無期徒刑,成功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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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1
        •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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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簡介:
        曾某,男,1969年,漢族,高中文化,四川省資陽市人。
         
        2010年4月26日因涉嫌運輸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依法逮捕。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機關查明:2010年4月25日下午,被告人曾某電話聯系石某某(另案處理)約定,分別以每公斤9000元的價格和每顆14元的價格販賣6公斤“K粉”和6000顆“麻古”給石某某。隨后,曾某電話聯系李某(另案處理),約定分別以每公斤8000元和每顆12元的價格向李某購買上述毒品。此后,曾某又電話聯系肖某,安排肖某在四川省德陽市等待接受毒品,并將毒品帶至重慶市。當日16時,曾某向肖某的女友胡某的銀行卡上轉入1000元作為給肖某的費用,后曾某在收取石某某6000元定金后,又將20000元作為定金存入李某的銀行卡中。當日19時,肖某在德陽市取得毒品后,攜帶毒品前往重慶。當晚22時30分,曾某乘坐駕車前往重慶市陳家坪長途汽車站接應來渝的肖某。4月25日凌晨,當曾、肖二人在陳家坪附近見面,肖某將毒品放在接應車輛的后排座上準備上車離開時,二被告人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同時從轎車后排座位上查獲用塑料袋包裝的白色粉末狀可疑物品6包(經鑒定含氯胺酮),凈重5100克,紅色藥片狀可疑物1包(經鑒定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凈重530克。
        重慶市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曾某安排他人運輸毒品氯胺酮5100克,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的毒品530克來渝販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應當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策略:
         
        委托人到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對該案細節描述后,我們團隊律師對販賣、運輸毒品罪的構成要件,以及根據案件現有情況,對曾某案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委托人對我們的專業知識,以及服務態度非常滿意,委托人相信智豪律師團隊在毒品犯罪辯護領域的實力,當即跟我們簽訂委托合同,委托我們為曾某進行辯護。簽約后智豪團隊立即全身心投入工作,指派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辦理該案。承辦律師接受委托之后,當日會見了犯罪嫌疑人、查閱案件材料、調取相關證據材料。為了尋找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承辦律師查閱了大量的資料和案例,并對本案的被告人供述進行了仔細推理,細致分析每一個對當事人有利的細節。
         
        承辦律師了解到,曾某涉嫌販賣、毒品的數量高達5500余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本案曾某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數量特別巨大,依照有關的刑法規定,曾很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為了最大程度的維護曾某的辯護權益,智豪所的刑辯團隊多次開會研究本案,團隊仔細閱讀了相關的案卷材料,為本案曾某制定辯護策略。
        經過團隊的認真研判,制定出了為曾某辯護的思路:
        1、曾某是幫石某某帶毒品,不是販賣毒品;
        2、石某某現公安機關正在抓捕中,無法核實,指控曾某販賣毒品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
        3、被告人曾某有檢舉他人犯罪行為;
        4、被告人曾某是吸毒人員,無前科,毒品未流入社會,未造成實際后果。
         
        辯護結果:
         
        審判階段,通過充分準備承辦律師在開庭時詳細的闡述了應當對曾某依法從輕處罰的事實和理由,并在庭后將整理好的書面辯護詞提交法庭。最終,在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刑事案件團隊集體辯護策略下,通過承辦律師的辛苦和努力,法院經審理,部分采納了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對犯罪所得予以繼續追繳,扣押在案的毒品、作案工具手機等物均予以沒收。
         
        曾某家屬出于對智豪刑事團隊的信任,委托智豪刑事團隊為曾某辯護。本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曾某僅僅被判無期徒刑,被告人成功免于死刑,遠超出了委托人的預期。律師工作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自己的專業服務謀求當事人利益最大化。在本案中,智豪律師團隊制定了對被告人曾某最為有利的明智策略,顯示了深厚的功底,妥善處理了本案,并取得了顯著成效。本案的成功,是智豪團隊通過努力不懈的工作,真正做到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成果。
         
        智豪律師事務所網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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